8/9週一, 筆電被偷一事之後續...

不知道為什麼,竟然要我們幾位外籍幹部寫 [自白書],自白書的意思應該是要說明自己是清白的說明書,搞不懂,筆電被偷的是我們,為何又要我們寫,該不會懷疑是我們自己偷的吧?! 自導自演這檔事,我們可做不來~

搞到最後,公安要我們到公安局去押指紋,整個很可笑,而在我座位旁邊的窗戶,公安也掃了幾個指紋出來,當下,實在很想跟他說,你所掃到的指紋,全都是本人我的  =.="

 

 

就這樣,我們整間辦公室的,浩浩蕩蕩到了公安局,一個接著一個,十隻手指,一個都不放過,每個都押在公安局的紀錄單上~

有個朋友跟我說,你竟然敢在共產國家押指紋!

我有什麼辦法,總不能跟他抵抗吧!

最後,就在公安局,苦中作樂,留下了一張無奈的合照!

 

拍完照,YEH還是提醒我們一次,公安局還是別亂拍照的好!

2010/08/10 我在越南公安局,留下了無奈的十指指紋!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da cat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